为了等待移植的肝脏 民警“违反”处理程序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王坤 记者 万凌云)1月5日中午12时左右,镇江高速一大队接到一起事故报警,民警在处理中“违反”程序,为车上一颗等待移植的肝脏争取了时间。
当天,报警人称自己驾驶的苏A牌照的车辆被一辆苏F牌照的车辆追尾,大队指挥室当即通知双方到镇江收费站事故快速处理点进行处理。苏A车辆驾驶员朱某率先赶到了镇江收费站,但是苏F车辆的驾驶员迟迟未到现场。此时,焦急的朱某告诉民警,自己车上有一个活体器官肝脏等待移植,需立即送往南京一家医院,而病人已进了手术室。
简易事故处理必须双方当事人及车辆到场,对事故情况进行取证,双方对事故责任认定认可,才能再出具简易事故认定书。为了给肝脏移植争取时间,民警与申某进行了电话联系,申某表示自己认同全责的责任认定。随即,民警开具事故认定交给朱某,让朱某能够及时地将移植器官肝脏送至医院。整个过程不到十分钟就迅速完成。朱某对民警违反“程序”处置、为肝脏移植特事特办争取时间,一再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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