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警途中遇火情 好民警紧急扑救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水景政 记者 季宇轩)1月20日20时40分许,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乌江水上派出所民警在处理结束一起警情,驾车返回派出所途中,行驶至浦口区桥林街道林山村一养殖场附近时,看到离江堤200多米的树林中有几处火光,火苗闪动着有一米多高,借着江风,火势正在向四周蔓延。由于周围全是枯草和树木,燃烧起来后果不堪设想。
民警韩建、王公锦急忙下车对远处喊话,无人应答。由于地处偏僻,没有灯光,从江堤赶到失火地点要跨过两条沟渠和一大片草丛,民警顾不及多想,加紧步伐往火场冲去。失火地点的过火面积已经有200平方米左右,已经烧到周边种植的小树苗,而且火势还在继续蔓延。情急之下,民警就地取材,找到粗大的树枝开始灭火,经过20多分钟的紧张扑救,火势得到控制,避免了更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火情扑灭后,民警与林山村干部取得联系,并提醒加强冬季防火措施,特别是临近江堤边的芦苇荡和杂草树林,一定要做好安全防范宣传,保护好村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失火原因,相关部门正在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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