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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书一开,王思聪自然来

03-24 娱乐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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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国民老公王思聪和知名博主花千芳,因为英语撕上了热搜。

外语书一开,王思聪自然来

思聪当然反唇相讥,“9012年了还有没出过国的沙雕?”攻击归攻击,老公耐心地详解了原因:“尽管出国可以用翻译软件,但这些软件并不能翻译出文化。”

思聪这一次的回答,可以打个半勾。正确在于学习一门外语,本质确实是学这种语言背后的文化;错误在于还是高估了翻译软件的能力:不要说翻译文化了,连翻译文字都未必靠谱。

前几天新西兰枪击案震惊世界,许多第一时间报道此事的中文媒体,对白人枪手都有一处异口同声的细节描述:“在腿上绑着很多本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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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就觉得画风古怪:一个准备大开杀戒的极端分子,闯进清真寺前要杂志相陪,究竟几个意思?绑一腿的生活周刊国家地理,既增加重量妨碍行动,视觉上也只是花花绿绿而没有杀伐之气,枪手脑子进水到了如此地步?

再一看英文原文是Magazine,瞬间真相大白:Magazine这个单词的原意是“仓库”,所以既用来表示“知识的仓库”——杂志期刊,也用来表示“子弹的仓库”——枪支的弹匣。枪手从腿上拿弹匣的时候,绝对想不到万里之外的中国,很快会有无数人脑补他绑着一腿《男人装》抠扳机的场景。

所以讲真,通晓英语真的不是一种废物技能,至少翻译软件更适合废物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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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花千芳说的也不是全无道理,他说全民从小开始学英语,学了十来年依然是又聋又哑,不如节省下时间来做其他事——一定程度上也是实情。然而为什么学不好外语,答案超简单:没环境。

母语是怎么掌握的?在身边的天然语言环境中,自然而然地掌握的。即便再难的语言,只要有语言环境,也会被用得滚瓜烂熟。而外语就不一样了。

中文里有个成语叫“一傅众咻”,来自《孟子·滕文公下》“一齐人傅之,众楚人咻之,虽日挞而求齐也,不可得矣。”意思是说一个齐国人教儿子学齐语,一堆楚国人在旁边说楚语起哄,那么就算你天天把儿子殴打几遍,他也是说不来齐语的。

楚语就是我们的母语,齐语就是外语。你生活在母语环境里,从羞涩谈恋爱到粗犷喊外卖统统都用母语,那就算天天背半个小时单词、听二十分钟BBC,也只起个聊胜于无的作用罢了。没有让人把语言用起来的环境,学再久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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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语公认比英语难学。大翻译家傅雷,十三岁到十五岁上过三年法语课,但等二十岁出国的时候已经忘了十分之九。他借住在一家出身上流社会的法国夫人家里,又请了一位私人教师。教师负责教他单词和语法,房东太太负责课外的口语和发音、随时在会话中纠正。不到半年,傅公子的法语水准不但在法国生活已经完全没问题、考进了巴黎大学的文科,甚至很快还有了当地女朋友。

还有钱钟书,虽然在出国之前英文已经好到随手开五六十本原版色情小说的地步,但口音却是跟着外教、或是到了牛津之后才流利无碍的。如今谁只要有语言环境,比如找个英美小哥哥小姐姐,每天关上门躲进房间拉上窗帘苦练外语,半年之后谁都能看懂无字幕老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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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开环境不谈,语言本身的难度也不同。经济学家张五常在《我学英文的方法》里早就感叹过:英语并非像国人以为的那样简单。跟中文相比,英文至少难在三点上:

一 单词多。中文以单音字为基本结构的,而英文则是单词。你学几千常用汉字就能读书看报了,而掌握几千单词最多也就是个四级水平,看一篇文章下来词典都要翻烂。

二 意思多。比如apple是苹果人人都知道,但handsome、pretty、neat、gorgeous这些单词意思虽然都是“好看”,但英俊可爱、清爽美呆各有差别,中文词汇要是贫乏,对译就是鸡同鸭讲。

三 不好用。中文字一般是知道什么意思就知道怎样用,英文单词不然,懂了不一定会用。好多人能读大段大段的纽约客,但写一句出来的地道程度还不如小学生。

这其实是英文的特点:精准不含糊。所以许多法律条文国际条约,最正式的文本都是用英文或法文写就,因为一板一眼、不容易扯皮。而中文的难处刚刚相反:意思太丰富。说穿了,语言的思维和文明类型的思维是一致的。中文的特色是用不多的有限的词汇字句,表达无限丰富的意蕴。

首先是语音,平平无奇的卧槽两个字,根据平上去入的不同,可以表达细腻微妙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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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字义。同样的字在上下文,有完全不同的意思。

校长说,校服上除了校徽别别别的,让你别别别的别别别的你非得别别的!

今天下雨,我骑车差点摔倒,好在一把把把把住了。

用毒毒毒蛇毒蛇会不会被毒毒死?

来到杨过生活过的地方小龙女说:我也想过过过儿过过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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