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的,我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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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童模小女孩拍照时遭妈妈飞踹”的视频看得我很愤怒。
视频中,一个看起来只有3岁的小女孩背对着镜头,身后一位成年女性恶狠狠地朝她屁股踹了一脚。小女孩被踹得往前踉跄了好几步。
这小女孩叫妞妞,是一名淘宝小童模,踢她的人正是她的亲妈。
视频曝光后,和妞妞合作的淘宝店也受到了攻击,店主便放出和妞妞妈的聊天记录自证清白。没想到妞妞妈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问题,反而觉得是其他模特妈妈在搞事情。
10日,妞妞妈终于不堪压力在微博上公开道歉,但她提到“在沟通教导如视频上的稍大动作绝无伤害想法”,让网友觉得毫无诚意。
有媒体上门采访妞妞妈,她再次解释,当时小孩子有点乱跑,加上“我们拍了一天照,脾气没控制好”。
结果,更多她打妞妞的视频被网友曝光了。
3月份在摄影基地,穿着棉袄的妞妞妈用衣架拍打穿着短裙的妞妞,据说当时妞妞已经工作一整天了。
还有一次是妞妞拍照有些走神,妈妈一边指挥妞妞:冲我笑笑、转圈、屁股扭一扭……动作没做好,随时会遭到粗暴的调整。
甚至有网友发现妞妞膝盖有淤痕,不过妞妞妈说那是她在训练营摔伤的
恐怕,妞妞妈口中的“没控制住脾气”已经发展到“惯性发泄”了。
这个新闻除了令人心疼妞妞,也让人看到了童模行业的残忍现状。
在儿童是父母私产这个概念之下,星爸星妈已经成为自己孩子的食利者和奴隶主了。
从优伶到童模,大人们在他们身上摸索出生财之道
早在古代,就有不少百姓让自家孩子乞讨、卖艺盈利。
大多数人家都是因为穷困潦倒,或遭遇天灾、大牢狱不得已而为之。但在商品经济繁荣以后,也有平民纯粹因为经济目的而利用孩子来盈利。
最典型的就是“优伶制度”,父母把女孩培养成多才多艺的女伶,供士大夫娱乐。
宋代笔记《江行杂录》提到:
“京都中下之户,不重生男,每生女则爱护如捧璧擎珠。甫长成,则随其资质教以艺业,用备士大夫采拾娱侍。”
这正是说当时江南一带的中下户,专门培养女孩子成为优伶赚钱。
其实优伶制度各代都有
理宗时南剑知州徐元杰上《风俗表》还曾评论过这种现象:“臣观都人生女,自襁褓而教之歌舞,计日而鬻之,不复有人父母之心。”
放到现代,这种把孩子当摇钱树的情况仍不少见。
童模乃至童星,就是其中一种。
在很多服装批发市场附近,都会衍生出童模“生产线”,大批家长会看中相关资源把孩子送进童模圈培养。
来源:新华网
童模们在“生产线”里是有明码标价的。混血娃价格比较高,几个月到十几岁的孩子都有需求。
“刚出道”的时候童模只有200元一次也要去,只为博个“入圈资格”;拍到有经验了,好一点的一套衣服能得到80到150元,但一套衣服要拍几百甚至几千张图片。
也并非所有孩子都能成童模,没有圈内资源的家长们只能把孩子送上培训学校。
应运而生的童模培训学校费用不低,一期一般都要上万元。这些学校能为童模安排工作,甚至还配套专门的童模走秀。
童模发展得好还有机会进入影视行业,那就可以变成童星了。
如果能在童模圈打出名堂,收入也会非常可观。像小有名气的叶祖铭,一天70多件衣服,就能有七八千的收入。
他一天最多能拍两百多件,最高时有三万收入,一年下来,收入最低也有五、六十万,最高能得到八十多万。
但这样的收入也是名童模才有的待遇,童模的发展还要靠后期家人的运营维护
为了让孩子成名,有的家长甚至还不惜放弃工作,专心培养孩子。
这听起来,好像培养童模确实是一条不错的“生财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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