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市场迷局:爱优腾对战电视台,监管大棒会砸向哪里?
作者/翟更章
“巨头通过投屏将手机端的优势转移到OTT大屏(智能电视和电视盒子)市场,监管肯定是不允许的。”“广电总局不允许手机投屏,但怎么管?广电没有执法权,他只负责发牌照证书。”
几位OTT大屏从业者向娱乐资本论介绍了目前的市场监管局面。当下整个OTT大屏行业都在盯着广电总局对投屏业务的监管动向,这项政策一旦落实,对OTT大屏市场乃至整个互联网视频市场(包括视频网站短视频直播)都会产生重大影响。
娱乐资本论(id:yulezibenlun)上篇文章中已经介绍了OTT大屏市场超3亿的设备保有量,手机投屏与OTT大屏之间形成全新的内容服务生态,而关于手机投屏监管已经成了悬在所有涉足网络视频业务公司头上的达摩克斯之剑。
那监管到底是什么样的?在手机小屏与OTT大屏结合的内容服务生态里,各方势力处于怎样的状态?
后置监管,让OTT大屏服务处于动荡状态
2018年6月,巴西世界杯成为广电系统和互联网视频平台争抢用户的焦点,这是广电人保住有线电视和IPTV主要营收的重点战役。早在3个月前,拿到世界杯独家转播版权的央视就表示不对外分销,到5月优酷拿下了世界杯的新媒体直播权,不过这一直播权不包括电视大屏端的直播。广电总局特意在6月10日世界杯开始前重申了这一规定,不过优酷却用扫码投屏的方式绕过了规定。
到了9月,广电总局就表态“互联网电视上的投屏应用,必须是具有互联网电视牌照的联合运营方才可以开展,任何独立的第三方的投屏行为都属于违规。”这在娱乐资本论上一篇文章中,有过详细解读。
目前整个大屏内容市场,形成硬核智能电视厂商、互联网视频平台、7家互联网电视牌照方三足鼎立的局面,三方互相依赖互相竞争互相制衡。
三方中,牌照方处于尴尬状态。做为播控审核角色,牌照方一没有技术能力无法参与最新的软硬件产品趋势;二因为互联网电视不能提供电视直播服务使得手中的优势版权处于作废状态,所以也不具备内容版权运营能力,使其无法正面参与到竞争中来。于是牌照方开始朝着居间人、监管方的角色靠拢,所谓的三足鼎立也失去了盘活竞争意义。
国际大视频研究院院长殷建勇认为OTT大屏发展的核心难题在于如何处理电视台利益。
“核心是要维护电视台的利益,不可能让互联网视频平台直接颠覆掉电视市场,全国有2000多家电视台,颠覆之后他们怎么办?这是一个监管与创新之间,传统电视台如何有序离场的问题。”牌照方本身也是电视台,所以也会时刻监督着硬核厂商和互联网视频平台是否侵害了电视台的版权利益。
一个业内人士则认为,投屏业务是否损害牌照方和电视台的利益还不能确定,如果这个观点成立,行业内不可能有那么多投屏公司存在。也有业内人士表示,牌照方的主要工作是负责大屏端内容的审核,没有损害利益一说。
电视台做为版权方,版权受到侵害进行投诉,监管再入场进行裁决,确实是在行使自己的行政职能。过往历史上,此类争议屡见不鲜。
“全国各级电视台超过2000家,省级电视台就有31家,每一家都是独立运作不像电信运营商这样有一个统一的法人,这里面也有是否要打破既得利益格局的问题,并不是那么简单的。”殷建勇认为背后的利益归属复杂性已经不是要保护某一方利益的问题。
2014年,大量互联网公司用第三方软件的形式进入OTT大屏市场,提供没有版权的电视直播和互联网视频资源。最终广电总局亲自出面,重申181号文件,禁止OTT大屏开展电视直播业务并大规模清理违规app,甚至还禁止了通过USB安装APP的功能。这些密集动作背后是在清理山寨盗版资源,维护电视台的版权利益,保证牌照方播控审核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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