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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源抽烟事件」已经过去一周,然后呢?

05-28 娱乐要闻

上段时间(一周前),王源因为吸烟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更是一天内霸屏了25条热搜,结结实实让网友知道了什么才叫顶级流量。


「王源抽烟事件」已经过去一周,然后呢?


大家的讨论点多集中在“公共场合吸烟”和“人设崩塌”两方面,甚至还延伸出了一个辩题,“你能接受自己的偶像抽烟吗?”


「王源抽烟事件」已经过去一周,然后呢?

但现在我们不追热点(也追不上),我们变为冷点的讨论器,并且希望换一个层面来探讨现象背后的本质问题。


其实这个问题早在2009年邱晨就写过一篇教练稿了,辩题为“公众人物需要成为道德楷模吗?”


首先严重声明(来自底层的求生欲):该立场、论点、论据仅仅作为辩论语境存在,不代表任何个人真实态度。


其次,才是虫仔她们队当时的持方:公众人物不需要成为道德楷模。


「王源抽烟事件」已经过去一周,然后呢?


「教练稿」,顾名思义,就是教练把她能够想到的点简单陈列下来,用来供辩手参考、指导他们的。


虫的这篇「教练稿」用的是“拉回来-打出去”的策略,即在对方观点冗长的情况下,先简洁总结对方观点(拉回来),然后归缪(打出去);或,在对方观点听上去很合理的情况下,部分承认对方观点的合理之处(拉回来),然后归缪(打出去)。


“需要”的一方最有可能出现以下几个论点,其中2、3、4点相似度比较高,邱晨将其区分开来是为了更好一一反驳:


01.因为公众人物占用了社会资源,与公众利益挂钩,所以应该去当道德楷模以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也就是占了社会的便宜要回报社会,简称回馈论。

 

反驳:

公众人物可以通过自己在专业领域的建树来回馈社会,而且这是更好的回馈社会的方法。(说白了我觉得一个歌星你好好唱歌别犯什么事就得了,跑出来教我怎么做人我觉得特别的烦……


「王源抽烟事件」已经过去一周,然后呢?

from"Adventure Time"

02.因为公众人物影响力很大,所以应该成为道德楷模以树立社会道德标高。——也就是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简称能力论。

 

反驳:

有能力不代表必须承担这样的责任,身强力壮的人有能力、更适合当警察,但身强力壮的人就需要当警察吗?


脑子聪明的人有能力、更适合去进行科学研究,但聪明人就需要去念博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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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Adventure Time"

03.因为社会总是需要道德楷模的,公众人物最合适而已。——简称合适论。

 

反驳:

社会需要道德楷模我不否认,但社会需要什么,你就有权利要求你觉得比较适合的某一特定人群去做什么吗?


说真的,社会是需要色情行业的,你觉得谁必须、应该去做色情行业工作者呢?(你们觉得色情行业有争议就换成掏粪的好了

 

「王源抽烟事件」已经过去一周,然后呢?

from"Adventure Time"

04.因为大家总会(不知不觉地)模仿公众人物,所以公众人物应该成为道德楷模来让大家模仿。——简称模仿论。

 

反驳:

大家学习公众人物的优点是对的,但凭什么连缺点也一起学的盲目模仿就要放纵呢?


与其把社会的道德水准寄托在某个不靠谱的个人身上,不如大家好好反省一下自己对公众人物的态度吧。

 

「王源抽烟事件」已经过去一周,然后呢?

from"Adventure Time"

05.因为要是他们在道德上再做得完美一些,社会会更美好——简称美好论。

 

反驳:(紧扣需要的定义:必须要和应该)

我要是长得更漂亮一些市容也会更美好的,我需要去整容吗?


对方辩友,你要是一年之内把博士念出来对你个人对社会对苦等你的男朋友和你广大的粉丝都是有好处的,你需要一年之内念完博士吗?

 

「王源抽烟事件」已经过去一周,然后呢?

from"Adventure Time"

06.人人都应该用尽可能高的道德标准来要求自己,包括公众人物。——这条比较无敌,简称无敌论……

 

反驳:

说实话,不知道怎么正面驳斥……只能拿那些道德矛盾,就是抛弃原配追求真爱这样的例子,来说这种要求的“不现实”之处。


既然这是对方价值升华的方向,我们也只能在价值上面做文章,认为这会形成道德枷锁,限制人们进步了。

「王源抽烟事件」已经过去一周,然后呢?

一个人,只要在符合基本道德要求的前提下,做了适合自己、并发挥了能力、还对社会有利的事情,就已经履行了他应该履行的社会责任了。

至于做什么,做科学家还是政治家,做娱乐明星还是劳动模范,抑或是道德楷模,那都是他们自己的自由选择,社会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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