靴子落地?传网剧网大监管新规:需三次备案审核
(转自公众号“每经影视”作者:每经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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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视听内容审查与电视台内容审查即将并轨,政策新规终于靴子落地。
近日一则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的通知在同行间流传,通知对重点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含网络电影、网剧及网络动画)备案做出了新的规定。
按照现行规定,上述原创网络视听节目由网络播放平台进行备案,并由提供网络节目的公司以及网络播放平台内部具有审查员资质的团队,对内容进行“自审自播”。而新办法则规定,网剧、网大、网络动画等网生内容,由制作公司备案后提交省级广播电视局审核。审核流程包括在拍摄前对拍摄规划剧本的审核,以及成片后对上线成片的审核。网络平台只能采购由广电部门过审后,取得上线备案号的视听内容。
早在2016年12月在成都举办的第四届中国网络视听大会上,广电总局聂辰席局长在主旨演讲中明确指出,“要按照网上网下导向管理‘一个标准、一把尺子’的要求,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明确提出未来网剧审查标准将与电视台一致,电视不能播什么,网络也不行。”
近日每经影视记者向多位业内人士求证,得以证实新规属实。“新规意味着对台网内容审查的并轨,将于明年二月开始执行。”业内人士表示。

▲图文无关(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新规出台:意料之内,情理之中
“新规还未正式下发,可能在具体做法上到时候还会有一些更符合实际情况的变化。但这个事儿肯定是真的,新规属实。”当听罢记者逐条读完坊间流传的“网络视听节目审查新规”时,业内人士肯定地说。
新规有以下五条,根据与行业资深从业者的交流,每经影视记者下面先将新规逐条“释义”。
第一:网络电影、网络剧、网络动画片将于明年2月开始由节目制作公司(片方)进行备案(含节目规划备案及上线备案),不再通过网络播放平台进行备案;
△释义:在网络视听节目的备案方面,原本由网络播放平台,即优酷、腾讯、爱奇艺等视频网站对原创网络视听节目进行备案。新规规定由片方来备案,即谁出品谁备案的原则。
第二:节目规划备案提交后,在未取得规划备案号前(人工进行立项审核,发放规划备案号),不得进行拍摄(同电影、电视剧剧本立项管理要求);
△释义:新规规定,网络视听节目在拍摄前,需取得规划备案号,否则不得拍摄。这和电视剧开机前需向省级广电局取得“拍摄许可证”是一个意思。
第三:节目上线备案提交后,片方向广电提交成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节目上线备案号;
△释义:在经拍摄许可后进行拍摄、制作完成以后,成片需提交省级广电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发放上线资质。
第四:网络播放平台进行成片合作,须采买已经取得上线备案号的节目(购买还未发放上线备案号的节目,可能存在不能上线播出的风险);
△释义:“优爱腾”等视频网站只能采购取得了省级广电局发放的上线备案号的内容,如果购买了还未取得上线备案号的节目,则可能播不出来。
第五:新规实施后,所有备案节目要进行规划剧本审核及上线成片审核(一剧一审),过审后发放备案号。
△释义:一句话总结,网剧、网大、网络动画的剧本和成片都得由省级广电局审。不再与电视剧的审查机制区别对待。
“新规即将正式出台,但新规酝酿已久,并非突如其来的决定,大家都觉得这是情理之内、意料之中。”业内人士告诉每经影视记者。
广电总局:网上网下一把尺子,一个同心圆
正如业内人士们所言,网剧网大监管趋严、网台一个标准,已非朝夕之事。
网生内容自诞生以来,曾走过一段“野蛮生长”。相比传统传统电视剧从开拍前到开播的层层送审、先审后播相比,网剧的审查环境可以称得上“宽松”,由视频网站“自审自播”即可。
而近年来,监管的阀门也在逐步拧紧。从2015年起,监管层针对网生内容的政策频频出台,执行力度显而易见。2015年全国电视剧行业年会上,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和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公开表示将加强管理网剧和网络自制节目:“电视不能播什么,网络也不行”。2016年一批网剧、网大被广电局要求下架、整改,视频网站也对网生内容提出了登记备案的要求,并由视频网站统一盖章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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