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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磊:犯浑半生,只想做个俗人

08-10 娱乐要闻

本文一共9180字,全文阅读约19分钟

1986年,崔健背着把破吉他,跳上工体舞台。他的白色打底衫被汗水浸透,套上个蓝色长褂子,俩裤脚一高一低。

台下观众静悄悄,台上只有他在嘶吼着——

“我曾经问个不休

你何时跟我走

可你却总是笑我

一无所有”

唱罢这四句,台下欢呼声掌声猛烈,就这样,中国摇滚乐被吼出来了。

从那时起,胡同里、街道上、集市区…都开始放崔健的歌曲。

一年后,有个小男孩在班级联欢会上模仿崔健,唱着他的《最后一枪》,原以为自己的摇滚也能得到欢呼。孰不知,老师说这是严打歌曲,给死刑犯听的,你应该唱刘欢的《便衣警察》。

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师的批评给他留下了阴影,长大后的男孩,还在说:“在中国,就算等到崔健死了,也不会有多少人喜欢摇滚乐的”。

这个男孩,名叫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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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就倒数第一,但却是个能搞艺术的料,能在尿盆上画牡丹,也能给村民表演唱、跳、重金属。

1976年,彭磊出生在北京的四口之家,家庭普通,成长经历也普普通通。

爸爸彭国良是一名漫画家,那个年代的孩子都看过他在《幼儿画报》上连载的《小狗乖乖》。他话不多,总戴着一副眼镜,在床上支个小桌子,不停地画画。

妈妈则是光荣的纺织女工,为人特别热情,无论刮风下雨,每天下班总会给彭磊捎上一根冰棍。

多年后再回忆起这些,一向爱正话反说的彭磊,也不得不说自己感到了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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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大众对摇滚人的主观印象一样,彭磊不是个学霸,打小成绩就差,小学就是班里倒数第一,不过他倒也没变成小混混,就是换了条路走,文化搞不上去,搞艺术。

彭磊的音乐造诣,高中以前,没啥苗头。顶多就是街坊邻居夸他手指长,适合学钢琴。

但家里就只有9平米,装不下钢琴这“庞然大物”。音乐创造的细胞连种子还没开始发芽,就被现实无情扼杀了。

相比音乐,彭磊的美术细胞倒是很早就被爸爸开发了,三年级时就去少年宫上美术班,这一画就画到了中学,考进了北京工艺美校。

这个学校专为工艺厂培养人才,当时还流行包分配,如无意外彭磊毕业后就会成为一名工人,往尿盆上画牡丹和金鱼。

说来也怪,不知道艺术是不是从骨子里相通的,这个美术学校不仅培养了很多手艺人,也盛产摇滚乐手——唐朝乐队的丁武、摩登天空老板沈黎晖、龙宽九段的田鹏、二手玫瑰的姚澜等。

不过彭磊进校时,这些摇滚乐手们大部分也还未成名。

虽然音乐的种子早早胎死,但不得不承认彭磊就是天生干这块儿的料,对每一次的浪潮将至,嗅觉灵敏无比。

1987这一年,费翔穿着一身红色燕尾服,在春晚舞台上边蹦边唱,《冬天里的一把火》《故乡的云》这两首典型的新浪潮歌曲,把11岁的彭磊看傻了,连连叹气为什么自家老爹咋不是蓝眼珠子的美国人呢;

几个月后《霹雳舞》上映,彭磊和哥哥排了很久的队后,深深震撼于“太空步”“传电”等从未见过的嘻哈舞步,他也开始有样学样,还用夏普收音机听原声磁带;

1994这一年,《北京人在纽约》让好看又有型的大衣成了潮流,彭磊偷穿爸爸长过膝盖的大衣,梳起《英雄本色》周润发同款油头,耷拉着一双流苏船鞋就去了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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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走在潮流前线的彭磊,在听完唐朝乐队1992年发行的首张专辑《唐朝》后,惊呼他们是神,立刻回家撕掉杰克逊海报,就这样投入重金属的怀抱。

喜欢上重金属之后,他每天想着美女如云,挥金如土,骑着哈雷,穿越火焰,可是受欢迎的男孩永远是会踢球会打架的,这些彭磊都不擅长,一个人弹琴也hold不住。

上了高中后,他干脆把游手好闲的尚笑和刘葆召集来,这也是新裤子的早期阵容,几个人一起倒腾乐器、听歌、看电影,继续做先锋到旁人看不懂的事情。

比如他们的第一场演出跑去了遥远的香河,台上自嗨地唱着黑豹的《DON’T BREAK MY HEART》,可是台下村民木木然,抱小孩儿的、嗑瓜子儿的都有。

大家熟悉化学农药里的重金属铬镉铅汞,重金属音乐?估计没几个听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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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愣头愣脑的高中生凑到一起,扰民排练,头发染红,跑到天津买旧货,每个都是不正经的大新闻。

新裤子的一代神曲《神秘的香波》有句词是这么唱的:“鼓手尚笑留学在日本/刷盘子洗碗扫大街”,尚笑是新裤子第一代鼓手,后来成了个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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