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再曝内幕:版权费外开店要给音集协方3万红包


来源:南方都市报
以“音集协要求KTV删除6000多首歌”作为导火索,KTV行业的诉讼纠纷愈演愈烈。如今,音乐版权乱象的矛头再次指向音集协的代收费机构天合集团。
近日,南都记者接到来自广东的多位业内人士爆料称,近十年来,KTV每开一家新店都要向天合集团相关负责人交3万-5万元不等的“开业红包”,否则无法签署“著作权许可合同”。与此同时,近日在网上流传的一份署名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周亚平的内部信,同样指出天合集团在代收费过程中存在不开发票、侵吞版权费、私刻公章等乱象,并称“天合集团拖欠一年多不给音集协结算版权费,使音集协无法向会员进行分配。”
“上述版权收费乱象已导致KTV行业存在巨大的经营风险”,接受南都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呼吁国家版权局或文化部门出面管理,以保障权利人、KTV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交齐60万“版权费” 仍面临200万侵权索赔
11月26日,一名在广东从事KTV行业超过20年的何先生向南都记者爆料称,其在2018年通过天合集团向音集协交齐了将近60万的“版权费”,却仍面临接连不断的侵权诉讼,被索赔金额高达200万。
“一直以来天合公司代音集协向KTV收版权费,佛山这边的规则是:1月份收上半年1-6月份的费用;7月份收下半年7-12月份的费用”,何先生称,其在广东省内有12家KTV连锁店,共计有将近1000个包间。据何先生透露,天合方按照每个包间一天5元来计费,但具体执行时会给出一定折扣,实际收费为“一年一家KTV交5万元左右的版权费,12家连锁KTV每年交将近60万版权费。”
据何先生透露,此前也遇到不少唱片公司的起诉,均由天合集团处理,“四五年前,有唱片公司就起诉过我们,但是天合帮我们打赢了官司。但是现在开始行不通了,准确来说,前两年就开始行不通了,我们的官司就开始败诉。”
尽管2018年的“版权费”已经如数交给了天合集团,但何先生表示,其12家KTV目前均面临四家唱片公司或者版权人的侵权起诉,如果败诉,共计需要支付高达200W的赔偿款。“11月29日收到最新的判决书,来自索隆唱片公司的起诉,一家KTV要赔偿47000元,我12家店都要交钱”,何先生称,目前中广文博也寄来了律师信。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一家来自兰州的KTV店主近日向南都记者爆料称,截止到今年11月份,音集协代理总干事周亚平控股的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鸟人公司)仍在兰州向KTV发起大规模的侵权诉讼,其中包含已经向音集协交过版权费的KTV,“鸟人公司在上半年已经起诉过一批KTV了,10月份到11月份之间鸟人公司发起了第二批起诉,包括我们的KTV在内。” 据上述KTV店主提供的材料显示,鸟人公司起诉一家KTV的赔偿金额接近6万元,截止到10月25日仍在向KTV发起新的诉讼。
奇怪的是,一周之前,周亚平曾表示,以鸟人公司名义提起的诉讼早在今年6月份已叫停,“在我今年6月进入协会的领导层之后,为了回避公私相关利益,鸟人公司以自己名义提起的诉讼已经叫停了,现在还在处理的案子都是此前已经启动并正在诉讼程序中尚未完结的案件。”
多家KTV自曝行业潜规则:开业要交3万元“现金红包”
另一家来自佛山的KTV店主李先生同样向南都记者表示,其运营的两家KTV每家一年要向天合集团交4万-5万元的版权费,“天合集团代表的是音集协,我们相信与音集协签署的著作权许可合同,就能合法使用曲库。”
但值得注意的是,南都记者从佛山地区的多家KTV店主处了解到,在佛山和中山市,每开一家KTV都要排队交“开业红包”。
“罗先生是天合集团在佛山市和中山市的负责人,负责收取版权费,我们这边KTV开张都要排队给他包3万-3.5万的现金红包,只收现金、不开发票”,李先生称,“如果不给红包,他会拖延着不给你签著作权许可合同,我们遇到诉讼纠纷也没人帮忙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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