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歌肖像权案胜诉 被告方需公开道歉并赔偿10万
10月28日,京安理律师事务所就某餐饮公司未经授权侵犯胡歌姓名、肖像权案维权胜诉发表律师声明。
胡歌方声明
胡歌
10月28日,京安理律师事务所就某餐饮公司未经授权侵犯胡歌姓名、肖像权案维权胜诉发表律师声明。声明称,被告方需向胡歌公开道歉并赔偿胡歌先生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总计10万元。
(责编:小5)
胡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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