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恶之花” 钓鱼式维权
有人说,黑洞是人类意识的集中地,至善最终将指引光明。然而一张黑洞的照片,却将视觉中国(000681.SZ)在中国内地推向一个万劫不复的漩涡——其以图片版权、维权为核心的生意模式,正在经历这家公司创立以来的最大危机。
4月18日,天津市网信办对视觉中国开出30万元从重处罚的“罚单”,视觉中国方面则再次出面公开致歉,并坚称深入整改。
本来,对视觉中国来说,4月10日欧洲南方天文台发布的黑洞照片是一个非常“吉祥”的寓意,因为这一天,原本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上市公司57.92%股权五年禁售期到期的日子。然而,这张“照片”及其引发的风波,或许将彻底改变视觉中国的命运。
多位曾与视觉中国有版权纠纷的机构和人士,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都曾提到,视觉中国“钓鱼式”的版权维权方式,令其防不胜防,受到影响颇大。而更多的被视觉中国“版权维权”的机构,则畏惧于繁复的司法程序和成本,而选择与视觉中国方面和解并合作。于是,视觉中国的版权——维权——合作的生意模式,由此构建起来。
视觉中国众多图片的“版权”何来?图片上的水印,似乎有着超乎寻常的意义。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开启了“以图片水印识别著作权”的司法实践。更直观一点儿理解,在此种情况下,在版权诉讼中,除非被诉方提出明确证据,证明图片版权不属于主张权利的一方,否则被诉方败诉的概率就变得极大。这次判例的受益者,是一家名为华盖创意的公司,现在它由视觉中国100%持股。而这个判决,则是在视觉中国上市后大约7个月做出的。
引发众多愤慨的视觉中国,其商业模式就像一朵“恶之花”,既需要“自身生长”,又需要“适当土壤”。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内外兼治,是为要冲。
4月12日,视觉中国网站关闭,此前天津市网信办已对其连夜进行约谈。这一天开盘集合竞价之时,视觉中国直接封住跌停板,报25.2元,封单量40.9万手,出逃资金多达10多亿元。
钓鱼式维权
多位曾与视觉中国有版权纠纷的人士告诉记者,他们都曾遇到过视觉中国方面“钓鱼式”的法律维权。
某传媒机构的创始人刘兰(化名)就曾有过这样的经历。她告诉记者:“一方面是他们钓鱼式地散发图片,让你没法鉴别;另一方面是他们的开价实在太不合理了。最后搞得很多媒体同行都不敢上图片了。”
刘兰回忆自己在某互联网平台的经历:“曾经收到视觉中国的律师函,要求索赔,平均一张图4000多元。当时,基本所有管理层都表达了意见,法务也比较震怒,要求各个主编注意版权问题,公司曾经一度要求不是自己拍的图,以及来源不能确保没问题的图都不要上。以前为了文章阅读视觉不疲惫,都是一篇文章配很多张图,但是从那以后,基本上都是能少配图就少配图。编辑搜图的时间也加大了,签约的版权库,能用的图其实并不多。”
在刘兰看来:“视觉中国被认为‘钓鱼式维权’的背后,是他们不接受删除,而且,删除不删除,图片使用是为商业目的还是新闻传播,都是要索赔的。”
另一位传媒机构人士李明(化名)则告诉记者,想要明显地识别出照片中视觉中国的版权标记,在实际工作中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现在移动时代,对于图片需求量很大,很多职场经验并不丰富的美编、设计、编辑并不能注意到这点,即使是老手也经常中招,他们没有清晰的版权标注,让你用了也不自知。”
“不管哪个公司的logo、商标,甚至国旗、国徽,只要他们拍了图片,版权就是他们的了。利用普通企业对法律的缺乏,以及对走司法程序的恐惧,以侵权索赔的方式签单,逼着对方就范,这和钓鱼就没什么区别了。”李明表示。
截至记者发稿时止,视觉中国方面未对本报记者的采访要求予以回复。不过,在此之前,视觉中国实际控制人柴继军曾公开表示:“正规版权购买方使用图片并进行公众号的发布后由百度收录,被不知情者进行二次利用,并非视觉中国主动上传。”
一位要求匿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视觉中国基于图像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自行研发了‘鹰眼’——图像版权网络追踪系统,能够追踪到公司拥有图片在网络上的使用情况,那么如果稍微用心,就可以制定出更加清晰的版权使用规则。比如要求正规版权方使用图片要标准,注明图片来源视觉中国,那样即使被百度收录大家也不会使用。同时利用技术发现并及时纠正不规范的做法,而不是发生侵权后再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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