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载入史册的DNA大通缉
1987年1月,一场规模浩大的DNA收集行动开始了。
1986年的一天,两名警官敲响艾里克•杰弗里斯教授实验室的大门,亮出了他们的警徽。其中自称是大卫•贝克的警官说:“教授,我在报纸上看到你发明了一种DNA指纹鉴定技术。”
艾里克请他们进来坐下,欣慰地一笑:“是的。那是两年前的事儿了,我人生中的高光时刻。”
“精液样本可以检测吗?”大卫问。
“可以。血液、唾液、精液都可以提取出DNA以供检测。”
“三年前的精液样本呢?也可以检测吗?”大卫又问。
“只要样本保存得当就没有问题。”艾利克十分肯定地回答,又问,“两位找我来……”
“我们想请你帮忙,抓一个奸杀案的凶手。”
年轻的艾里克•杰弗里斯(网络图)
前不久,一名叫做多恩的15岁少女被人先奸后杀。同一地点三年前还发生过一起手法相同的奸杀案,受害人也是一名15岁的少女,名叫琳达。警方断定两桩奸杀案的凶手是同一个人。这两桩案子引起了轰动,艾里克也有所耳闻。
“你们抓到嫌疑人了?”艾力克问。
“有一个。他承认杀害了多恩,却不承认三年前的案子。”
艾里克明白了,警方想通过DNA指纹鉴定技术,来证实三年前的凶案系同一嫌疑人所为。
“DNA指纹鉴定技术的可信度到底有多高?”大卫问道。
关于这一问题,艾里克已经回答过许多次了。他驾轻就熟地回答:“ 每个人的DNA都不一样。除了同卵双胞胎,两个人的DNA相同的概率,大概是几十亿分之一。”
两名警官对视一眼,直接决定过几天将样本送上门来。
这是DNA指纹鉴定技术在刑侦领域的首次应用。艾里克有些紧张,但更多的是期待。
两名受害者:多恩和琳达(网络图)
艾里克庆幸两位警官并没有细问如何操作,不然的话,他可能大半天的时间都要搭进去了。
现在说起DNA鉴定,好像就跟扎根手指验个血一样简单。但DNA指纹鉴定技术在刚被发明的时候,是一项极为复杂,耗费时间与人力的技术。
首先,实验人员用化学溶剂从样本里提取出生物性的成分,再用其它化学试剂提取出其中的核酸。接下来利用限制性内切酶将DNA切成小片段,将小片段至于凝胶中,两端接通正负电极。由于长短不一的片段移动速度不一样,因此DNA在凝胶中逐渐延展,拉开空隙。
DNA肉眼不可见,因此实验人员需要将片段置放于特殊的纸张上,利用艾里克发明的杂交探针,一种放射性同位素,加上x光的作用使其成像,再由专人比对。整个过程需要花费两个星期的时间。
DNA指纹鉴定过程示意图(网络图)
嫌疑人理查德•巴克兰的DNA片段照片送到了艾里克手中。在其旁边的两条对照,则是凶手精液样本的DNA序列。艾里克对照了好几遍,才对旁边的大卫警官说,他不是凶手。
“怎么可能!他自己都承认犯下第二桩凶杀案!”大卫的副手说道。
“他的DNA和嫌疑人的不一样,确实不是你们要找的人。”艾里克也有些遗憾,“好消息是,两份精液样本的DNA是相同的,凶手的确是同一个人。”
副手还在骂骂咧咧,大卫已经快速地接受了这个现实。他问艾里克,如果让事发地附近的所有男人都提供DNA样本,是不是能找到这个凶手。
艾里克的回答则非常谨慎,理论上讲可以,但那样做耗费的时间、人力物力都不可想象,而且要怎么收集这么多男人的样本呢。
大卫是一名沉默寡言,不苟言笑的警察,他起身向艾里克道别,离开了实验室。
艾里克举着一张印有DNA片段的薄膜(网络图)
1987年1月,一场规模浩大的DNA收集行动开始了。警方向周边地区年龄在17-34岁的男子都发出了号召,请他们提供样本,为破案尽一份力。警方原有些忐忑不安,没想到收集开始的第一天,应征的人就排起了长队。
收集来的血液样本,先筛查血型,再进行DNA比对。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一共有4582名男性应征,其中10%符合嫌疑人的血型,最终被送往检验DNA。
400多份DNA比对是一个无比浩大的工程。检验团队不敢有丝毫怠慢,加班加点地工作。
检验结果,没有人符合嫌疑人的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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