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奥克斯618前公开互怼:究竟谁是正义的一方
6月10日下午格力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公告:《关于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举报信》,实名举报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并直接@中国市场监管@国家发展改革委。
根据举报信内容显示,格力通过自有实验室(CNAS认证,具备检测资质)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测,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KFR-25GW/NFW+3、KFR-35GW/NFI19+3、KFR-25GW/ZC+2、KFR-35GW/HFY+3、KFR-35GW/NFW+3、KFR-25GW/NFI19+3、KF-26GW/NFA1+3、KFR-35GW/ZC+2等8个型号的空调产品标称的能效值、制冷消耗功率和实测的结果差距较大,结论均为不合格!
同时,格力还公布了部分测试数据,根据举报资料显示:“以奥克斯KFR-25GW/ZC+2为例,标称能效比3.59(达到国家二级能效标准),第三方实测值仅为2.68,远达不到3.40的国家二级能效标准,距离3.20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也有较大差距。不排除其他在售型号也存在类似问题。”
不是第一次了 格力电器和奥克斯空调恩怨情仇已久
早在2015年8月,格力电器以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某系列空调产品侵犯其3件产品专利为由将其诉讼至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认定奥克斯公司侵权成立后,奥克斯公司不服,提起上诉。随后,广东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奥克斯公司侵权成立,应立即停止销售侵权空调产品,并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230万元。
2017年11月,格力电器以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肆意生产、销售、使用格力专利技术的八款空调产品,侵犯格力电器专利权为由再次对簿公堂。最终该案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选在2018年第18个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来临之际作出一审宣判: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下称“奥克斯”)侵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格力”)实用新型空调专利,判令奥克斯立刻停止侵害8个型号的空调产品,并赔偿格力经济损失人民币4600万元,此次判决也创造了家电专利诉讼赔偿纪录!
以上诉讼案件只不过是空调品牌相互纠葛的冰山一角,实际上据统计仅在2016年到2018年两年时间内,格力起诉奥克斯空调“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的相关诉讼案件就高达12次,且全部胜诉。而另一国内知名家电品牌美的也多次起诉奥克斯空调“侵害发明专利权”、“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记录显示胜诉次数为14次。
格力电器为何不惜代价直“怼”奥克斯空调?
早在今年3月份,奥克斯空调就宣称要做空调界的“小米”,高分贝提出“互联网直卖”模式,并邀请黄渤代言,喊出“厂家直供到终端,没有层层代理加价”的口号。的确,线下市场表现疲软的奥克斯空调,战略转移到线上市场后,销售成绩可以用做了火箭来形容!
奥克斯空调线上销售额占比第一 但品牌均价较低(奥维云网数据)
根据奥克斯官方数据显示2018年,奥克斯空调线上销量为589万台,线上份额28.57%,位居第一,同时,在2018年电商618、双11的购物节销量中,奥克斯也屡次斩获第一,因为这样的市场成绩,奥克斯空调更加明确了自己的“互联网直销”定位,并立誓要将价格进行到底。
奥克斯线上卖的好一方面是营销资源的大量倾斜,另外一方面就是像小米一样打“价格战”,根据京东电商平台销售显示,奥克斯3P一级能效变频柜式空调价格在5400元左右,而参数相近的格力空调售价则高达8700元,美的空调则为6800元,大量的营销宣传加上高达千元的差价,促成了奥克斯2018年线上份额的高占比。
同为3P一级能效产品 奥克斯售价远低于行业价格
假如,真的像奥克斯空调宣称的F2C模式,没有中间商赚差价,层层盘剥的利润以让价的形式回馈给了消费者,那么通过全新的商业模式架构优化,降低价格提升品牌竞争力无可厚非,甚至不断蚕食对手的线上市场份额也属于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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