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成药年销售超8000亿元,西医不能开?中医药大省河北率先松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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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药市场绝处逢生?
近日(7月12日)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健委联合发布通知,就非中医类别医师服务有关事宜作出安排,提出五种情况下,西医可以开具中药处方、提供中医药服务,且医师的执业单位掌握关键的考核权。
分析人士指出,河北省此举无疑给了已经身处绝境的中药,特别是中成药市场以新的希望。就在两周前(7月1日),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在发布首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时,已经对西医开中药提出了一系列严格的条件。根据这一规定,几乎所有西医师都无法再开具中成药处方。这对中医药市场可谓是不小的打击。
而从河北省两部门此次发文内容看,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要想开中药处方,似乎仍然面临重重考验,但实际上门槛已经大大降低。
如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开展中医药服务的路径之一: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也可与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一样,经过执业医疗机构考核,并在相关部门登记,即可从事相应中医药服务。
业内人士指出,《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虽然实质是微型中医执业证,只能在某一专长执业,但其“门槛”却比中医执业证、中医助理执业证低得多,不但不需要中医方面的学历,而且2018年起,这一证书的取得已由考试改为专家评议,现场考核。报考条件也是两位在职中医师推荐或者在医疗单位工作5年以上的工作证明二选其一。其初衷是为了解决大批民族医、村医等难以取得执业资格等问题。
在此基础上,业界指出,以河北省为开端,西医开中药不但不会杜绝,在明确路径之后,还有进一步大发展的趋势。可谓实现了大反转。
5条路径,西医师开中药门槛大幅降低
按照河北省两部门要求,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经所在主要执业机构考核,确认中医药专业技术达到相应水平,并填写《河北省非中医类别医师提供中医药服务登记表》,在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市、县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主管部门登记(市直、省直医疗机构在同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登记)后,可以在临床工作中提供相应中医药服务。
拟同时在备案执业机构提供相应中医药服务的,须经该备案执业机构同意。
这意味着,非中医类别的执业医师,可以通过获得相对容易获得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具备开中成药处方的资格。尽管在一定程度上也符合国家卫健委提出的要求,但“门槛”大大降低,也是不争的事实。
河北省两部门发文还规定,四种情况下,经所在执业机构考核,确认中医药专业技术达到相应水平的,可以在临床工作中提供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药饮片等4类中医药服务:
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等以上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学历或学位; 取得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 参加省中医药管理局认可的2年以上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总学时数不少于850学时)并取得相应证书。 此外,还有三种途径,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可以获得中医药服务资格 :
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经过不少于1年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经辖区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或所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考核合格后,可以在临床工作中提供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医药适宜技术等3类中医药服务。 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执业的非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所在主要执业机构考核,确认中医药专业技术达到相应水平,并填写《河北省非中医类别医师提供中医药服务登记表》,在辖区县、市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登记后,可以根据医疗诊治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中医执业活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的非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参加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班并考核合格的,可以在辖区内提供所学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中的非中医人员,参加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的针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中中医药服务内容的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可以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提供相应的中医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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