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嘀嗒出行因1万元蹊跷被执行 或因拖欠行政处罚款 此前被传将赴港IPO

09-28 IT文章

  一年多被处罚46次。

  近日,时间财经查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现,嘀嗒出行运营主体北京畅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北京畅行公司”)被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万元,案号为(2020)鲁0703执1122号。

  对此,时间财经多次联系嘀嗒出行方面,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图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在此之前,9月初有媒体报道,嘀嗒出行正在与财务顾问探讨上市事宜,最快本月或下个月递交上市申请,拟募资3亿美元至5亿美元(约23亿至39亿港元),预计在2020年底或2021年初完成上市。

  根据官网介绍,嘀嗒出行(前身“嘀嗒拼车”)成立于2014年,隶属于北京畅行公司,是一个兼具出租车、顺风车且活跃用户量排名行业第二的移动出行平台,公司董事长系蔚来汽车创始人李斌。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行政裁定书显示,潍坊市寒亭区交通运输局作为申请执行人,曾向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畅行公司的交通行政处罚款。

  今年初,法院审理查明,被执行人北京畅行公司的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此,潍坊市寒亭区交通运输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裁定书显示,“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已送达被处罚当事人,现法定期限已满,当事人未履行处罚决定,特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罚款10000元。”

  多次被处罚

  时间财经查阅信用中国网发现,自2019年5月至今,北京畅行公司存在64条行政处罚记录。仅2020年8月11日一天内,北京畅行公司就被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罚款4次,合计罚款10万元,违法事实均为“网约车平台公司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此外,09FWY200042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显示,2020年4月26日,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接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交办案件,经查:当事人北京畅行公司于4月14日21时27分通过嘀嗒出行平台发布乘客订单,陈某驾驶京KE9***号车接单,乘客支付订单车费29.6元,当事人获得运营收入2.5元。北京畅行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其行为构成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对北京畅行公司予以3万元罚款。

  据新华社2月29日报道,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查实嘀嗒出行“违规从事城际客运业务”,责令其立即整改,关停该业务。同时发现“嘀嗒出行”平台公司,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依据相关规定对“嘀嗒出行”予以15万元处罚。

  互联网分析师葛甲告诉时间财经,嘀嗒出行之所以多次被处罚,核心在于这家公司和滴滴、神州等被公认的营运公司不一样。嘀嗒出行的性质可以定义为出行公司,也可以定义为共享公司,但唯独不是正规的营运公司,所以至今未拿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葛甲还表示,嘀嗒出行一开始是以共享经济的名头出现,做出行的色彩比较淡,更偏向于做撮合服务,正好2014年和2015年时“共享经济”概念比较火热。但到了2017年,共享经济逐渐淡出市场,出行平台开始流行,嘀嗒出行转型成为出行平台。但因为前些年忽视了出行市场、未积极布局,补贴大战和UBER被收购之后,嘀嗒出行要拿到一张牌照就很难了。嘀嗒出行本身的业务仍然是非营利性的撮合占比最大,监管部门并不好去认定其为盈利性营运公司。

  资料显示,2017年,神州专车、滴滴和易道均拿到了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的网约车牌照。

    拟赴港上市?

  根据嘀嗒出行公布的数据,截至今年8月31日,其注册用户数和注册车主数分别达到1.8亿人和1900万人,分别比前一年增加5000万人和400万人。认证通过车主超过1000万;累计注册出租车司机数量超过190万,累计认证通过出租车司机数量超80万。

  早在2019年9月,嘀嗒出行CEO宋中杰透露,嘀嗒出行已实现盈利,营收来自于多方面。嘀嗒出行也公开称,公司已经开始对出租车业务收取信息服务费,今年也是盈利状态。

  嘀嗒出行联合创始人李金龙此前表示,嘀嗒出行是一个技术驱动型的信息服务提供商,公司通过收取“信息服务费”形成毛利,同时通过提升现有运力的效率及释放闲置空座来增加运力,因此嘀嗒出行并不拥有任何车辆,这使得公司的固定成本维持在一个较低的规模。而顺风车主是以自我出行意愿为前提,因此,平台无须支付大规模的激励促使车主去接更多的订单,这使得嘀嗒出行的变动成本很小甚至接近于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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