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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未央》小说抄袭成立,告得倒原著告不倒影视方?

05-09 娱乐要闻

《锦绣未央》小说抄袭成立,告得倒原著告不倒影视方?

作者/关关 王雅莉

微博热搜榜上,“锦绣未央抄袭成立”高挂了一整天。

就在今天上午,经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定:作者周静(笔名简秦)的小说《锦绣未央》存在116处语句和2处情节与沈文文所著小说《身历六帝宠不衰》构成相同或实质性相似,涉及近3万字。构成侵权。

历时两年,这个在2017年初立案,曾经轰动一时的12名作者联合起诉《锦绣未央》小说侵权案打响了首战的胜利。沈文文只是其中的一位,此后还有11位原告的案子等待法院宣判,甚至还包含了知名武侠作者温瑞安。

这场漫长的战役传来了第一个好消息,但是许多网友却并不满意。经法院判定,被告周静需要赔偿原告作者经济损失12万元和其余合理支出1.65万元,当当网立即停止销售。

“罚的太少了”、“抄袭成本真低”、“对周静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吧”……网友的评论中不乏这样的声音。《锦绣未央》于2013年售出影视改编版权,同名影视作品于2016年底播出,并稳居同期收视榜首,原著作者早已“名利双收”。

《锦绣未央》小说抄袭成立,告得倒原著告不倒影视方?

然而无论是原告作者还是律师,都对结果表示了认可。“这次起诉我们针对的还是小说本身,这个案件判决的赔偿数字也是在法律标准内的,在我们的预料之中。关键是法律认可了抄袭事实存在。”原告律师团负责人、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国华告诉娱乐资本论矩阵号预言家游报(ID:yuyanjiayoubao)。

这样的胜利背后有着漫长的准备期。近20人的网络文学志愿者团队最先“码盘”,从2013年开始便进行抄袭内容对比整理,陆续3次收集证据并多方联系原告作者、律师团,最终提起诉讼,知名编剧汪海林、余飞也在经济上予以支持。

“顺利的话,整个案子在今年年中就可以宣判完毕。慢一点的话可能要到年底。”王国华说。而关于后续是否会对《锦绣未央》影视剧方提起诉讼,志愿者团队和律师方表示会根据作者意见,“不排除这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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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万赔偿已算高?艰难的维权6年

大多数人得知《锦绣未央》是从其影视作品开始的,由唐嫣、罗晋等人主演的同名古装偶像剧在2016年年底播出,收视率破2,为同时段的热播剧集。

这也让2017年正式立案的原作侵权诉讼受到了更广泛的关注。对于今天的判决结果,许多网友义愤13万的赔偿金额过少,不痛不痒。“小说版权费都不止这个数吧”是出现最高的词汇。

而针对赔偿金额,预言家也咨询了王国华律师,据他介绍,关于此案的判比标准是按照法定标准进行核算的。案件中判定的侵权字数为两到三万,按照5000-6000元/千字的标准进行赔偿,已经算是判定中比较高的标准。

预言家游报(ID:yuyanjiayoubao)查阅了相关法律条文后发现,知识产权保护范畴中著作权的赔偿标准很低,通常赔偿标准还在千元左右,常常只是象征性赔偿。此前,编剧李梅曾于2014年起诉“三月暮雪”所著《媚惑江山》一书抄袭她1998年的作品《红颜沧桑》,经过两年时间打赢了官司,却仅收获赔偿1050元,按照的是千字100元的稿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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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稿费是基于侵权的主观恶意程度来进行倍数确定的。”王国华说。如此看来,《锦绣未央》已经被认定为十分恶意的侵权行为了。而针对网友所要求的依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计算赔偿,在王国华看来也是不现实的。

“这一方式的计算前提是侵权行为是作品产生收益的唯一获得方式。目前涉及《锦绣未央》侵权的不止这一本书,还有其他作品。除了原告12人之外,还有许多并未起诉的作者。因此按照这种方式要求法院进行判定是难以操作的。”

数万字的抄袭,打了两年的官司,13万的赔偿金额对于胜诉作者沈文文来说更像是一种“态度”,她在微博表态:“获赔多少还在其次,最重要的是抄袭者最终得到了法律的制裁。”无论是她还是律师团队,都认为这场案子并不好打,而最艰难的便在于漫长的取证过程。

这一工作主要由一只志愿者队伍承担,严格来说他们才是这场诉讼行为的发起者,辗转其中奔走了6年时间:寻觅被侵权作者发起联合起诉、争取诉讼中的经济支持、搜集抄袭段落证据、与律师团队接洽。这只反抄袭小队推动着整个案子隆隆向前。“他们是真正办实事的”,沈文文告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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