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电动车被限行的不合法性是否有更好的解决措施?
目前,以纯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具体分类已经受到了很多消费者的关注,可以说伴随着石油等不可再生资源的全球递减趋势,传统燃油汽车所占领的汽车市场和其本身存在的地位都有所动摇,新能源汽车成为国家和政府大力推进的未来式发展前景,所以在这样的市场背景和世界背景之下,包括纯电动汽车在内的新能源汽车分类将成为汽车制造厂商当下最重要的发展模块。
不过最近网络之上却有很多“纯电动汽车不允许上路”的流言,其实关于这个问题,网络传言或多或少都有曲解的意思。事实上网络中提到的纯电动汽车并不是指新能源汽车,而是指低速电动车,又或者说是老年代步车。
拿济南举例,据相关报道,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相关低速电动车不允许在城市建设的高架路、经十路以及快速路行驶,当然除去以上三条道路之外,低速电动车也不允许出现在济南相应的主干道路,并且相应的范围区间也会扩大,2020年达到济南市低速电动车全面禁行的目的。
可以看出,关于低速电动车这个“品类”本身,国家方面就是不认可的,尽管这类电动车已经发展了很长一段时间,拥有遍布全国的经销商、代理,但这并不能清除低速电动车本身的安全隐患以及技术漏洞。目前还有很多在销的低速电动车根本不具有上路标准,这种情况下,低速电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概率比例可以说是非常大的,所以这也是国家、地方政府大力推进完善相关措施的主要原因。
从消费者方面来看,驾驶低速电动车的消费者多数是老年人,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申报摩托车、三轮车的年龄要求必须要在60周岁以下,而现在多数使用低速电动车的驾驶者都是老年人,并且据不完全统计他们之中很多已经超过了60周岁,建立在老年人上路不清楚、不了解交通相关制度规则的问题上,老年人驾驶低速电动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概率非常高,所以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应的禁止措施也是有必要的。
最后来看一下有关低速电动车销量的相关问题,目前尽管各地相应的措施已经下达,可相关合法的低速电动车销量并没有下降,这是因为尽管部分一线、二线城市推进完善了关于低速电动车的“禁止令”,但在三线、四线甚至是农村地区,低速电动车依旧畅销,所以尽管目前低速电动车的出行范围受到了限制,但后期全国范围的完善落实的确需要很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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