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分析 | 微信出重拳,引入“合议机制”就能解决公众号洗稿问题吗?
原标题:焦点分析 | 微信出重拳,引入“合议机制”就能解决公众号洗稿问题吗?
12月3日下午4点45分左右,部分微信公众号原创作者收到了这样一条消息:
“基于你对微信公众平台原创生态的贡献,我们邀请你成为‘洗稿投诉合议小组’首批内测成员,协助平台对有争议的‘洗稿’内容进行合议。”
对于标准模糊、难以界定的洗稿问题,微信终于出手了——微信公众平台从12月3日起试运行洗稿投诉合议机制。
微信方面表示,“洗稿投诉合议小组”初期随机邀请在微信公众平台坚持原创且无抄袭违规记录的首批个人作者加入。后续还会继续邀请,暂不支持自主申请。
对于判定可能有“洗稿”争议的内容,经投诉方确认发起公开投诉、被投诉方确认回应后,平台将随机邀请一定数量的“合议小组”成员参与评定,在规定时间内回收结果大于等于10份,且大于等于70%认为被投诉方“洗稿”,则按照合议的多数意见认定为存在“洗稿”。反之,若达不到70%的规则比例,则不存在“洗稿”。
合议时间为24-48小时,经合议,若存在洗稿,洗稿内容将会被替换为原创作者的内容展示,合议结果也向用户公开展示。
引入合议机制,就像是在内容生态内设立了一个“微信小法庭”。这也是继原创标志之后,微信在保护原创内容方面的最大动作。
花式洗稿乱象
今年5月的“差评”风波,引发了对洗稿现象的广泛质疑。
差评在已获得腾讯领投3000万人民币投资的情况下,因众多自媒体人对其洗稿行为的激烈批评,又失去了这笔融资(差评主动归还腾讯相关投资)。
这其中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当时微信制定的规则,差评的文章确实没有够上洗稿标准,因此不会触发违规惩罚。引入合议机制,是差评风波后续的规则补充。
介于原创和抄袭之间,洗稿的确花样繁多、难以界定。
罗超频道曾总结洗稿“七大层次”:从机器替换式、直接修改式、多文拼凑式、跨平台洗稿、跨时空洗稿、部分引用式、思想复制式依次进阶。从替换部分文字到思路的抄袭,越往后,越难以辨认。
“有时是很无奈的”,优卡说公众号作者翁昕耀表示,有些大号会借鉴你的思路,模仿你的结构,他们一发影响力会很大,大的越大,小的受到排挤。
并且洗稿已经不仅仅是个人行为,“做号”成了一门赚钱的生意——可能年入100万,赚上1亿元,甚至收割30亿。做号的生意中,充斥着大量洗稿内容。
“合议机制是标准化的判定基础之上的一种补充。”维权骑士创始人陈敛告诉36氪,洗稿由于判定标准不一、判定难的问题,引入创作者群体参与的众议机制,有可能解决判定问题,也能规避一部分借洗稿名义碰瓷的可能。
引入合议机制后,微信做了一分为二的划分:对于法律可以明确界定的洗稿或抄袭行为,微信将直接判断处理。对于可能有洗稿争议的内容,则由洗稿投诉合议小组来进行判定。
但即使是由合议小组主观判断,也很难有一个明确的引导标准。随机获取的10份合议判定,是否可能存在多数人的认知偏差,从而导致判定结果有误?
在合议标准上,微信称“尽管洗稿界定尚不明确,但我们建议合议小组从以下角度进行综合考虑:主题和观点,素材和细节,行文和逻辑,内容生产方式。”
这个标准仍然很模糊。尤其是在底层思考和创意上的抄袭,该如何界定?
更多的细节在微信答媒体问中暂未提及,比如有争议的内容,是一轮合议,还是多轮合议?如果合议结果有误,是否有二次申诉机制?处理周期时效控制在什么范围内?微信公众平台和合议小组的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内外因共同作用
差评风波之外,引入合议机制还有一个更大的背景:国家监管。
2018年7月16日,国家版权局、互信办、工信部、公安部等四部门宣布联合启动 “剑网2018”专项行动,旨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首次提及新媒体“洗稿”问题。
此次行动将整治自媒体通过“洗稿”方式抄袭剽窃、篡改删减原创作品的侵权行为,并规范搜索引擎、浏览器、应用商店、微博、微信等涉及的网络转载行为。
10月,腾讯被监管部门约谈,要求腾讯落实编辑责任制度,充实审核团队,完善审核机制,建立内容质量评估体系和管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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